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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国会史(全三册)》 |
丛 书 名: |
定 价:198元 |
作 者:谷丽娟、袁香甫著 |
发布日期:2012-6-14 |
页 数:1804页 |
字 数:1550千字 |
包 册:2 |
ISBN :978-7-101-08493-1 |
版 式:简体横排 |
装 帧:精装 |
版 次:1-1 |
开 本:32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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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中华民国成立后,引入议会民主制,成立了中华民国国会。中华民国国会史是中华民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初,国会几乎在一夜之间成立。它是中国引进西方民主制度的一次重要的尝试,但很快开始衰落。从国会的成立,到国会内部党派无休止的争斗,到国会因自身腐败以致无可救药的地步,最终被国人唾弃,真是“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它留给了历史太多的遗憾,也留给了后人太多的思考。国会史的研究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目前,学术界对这一课题缺少系统和深入的研究,相关研究的专著难以寻见。谷丽娟、袁香甫二人用详实的历史资料写成的160万字的《中华民国国会史》长篇专著,再现了中国民国国会十几年的兴衰史,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认真研究和总结其中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有助于以史为鉴,而不重蹈走过的弯路,《中华民国国会史》一书,既具有学术价值,又有现实意义。
中华民国的国会的历史久已尘封,目前尚无学者对这段历史进行过深入、系统的研究,研究专著亦付阙如。因此,本书的研究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中华民国国会史》一书将填补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上架建议:近代历史,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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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清朝末年的咨议局与资政院 一、咨议局的议员选举及第一届、第二届常年会 二、1910年的三次国会请愿运动 三、资政院第一届常年会 四、弹劾军机大臣案的风波 五、剪发易服案 六、资政院第二届常年会 附录 (一)咨议局章程 (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 (三)资政院改订续订院章 (四)资政院议员选举章程 第二章武昌起义后的各省都督府代表会 一、武昌起义后的形势与各派政治力量的消长 二、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的发起 三、各省都督府代表会在鄂的活动 (一)《各省代表敬告武汉同胞书》的发表 (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制定 (三)通过停战协定和拟定南北和谈条件 (四)留沪代表筹组临时政府的活动 四、各省都督府代表会在宁的活动 (一)选举孙中山为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二)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 (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一再被修正 (四)北伐的夭折 (五)统一国旗问题的争执 附录 (一)中华民国鄂州约法 (二)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第三章南京参议院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政党 二、南京参议院的开院典礼 三、南京参议院的机构设置及议员概况 四、优待清帝清皇族及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的议决 五、孙中山解职及选袁世凯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 六、通过唐绍仪内阁 七、临时政府所在地之争 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九、《国务院官制》、《各部官制通则》等案的通过 十、《新法律未颁行以前暂适用旧有法律》案的议决 十一、《中华民国接收北方各省统治权办法》 案的议决及风波 十二、监督临时政府借外债 十三、维护参议院本身合法性的斗争 附录 (一)南京参议院议案总结 (二)参议院法 (三)参议院议事细则 (四)参议院办事细则 (五)参议院常费支给章程 (六)参议院旁听规则 第四章北京参议院 一、议员概况及民选、官派风波 二、北京参议院的开院典礼 三、北京参议院中的政党 四、参议院领导席位的争夺 五、《国会组织法大纲》与《选举法大纲》的制定 六、国会组织法和议员选举法及省议 会议员选举法等案的议决 七、国旗、商旗、陆军旗、海军旗的议决 八、唐绍仪内阁的垮台 九、陆征祥内阁的风波 十、《修正国务院官制》、《修正各部官制通则》等案的议决 十一、张振武案及弹劾案风波 十二、《省制》、《省官制》案的风波 十三、《中央行政官官等法》、《中央行政官官俸法》 案的议决 十四、《参议院法》的修正 十五、预算案、概算案的波折 十六、《服制》、《礼制》案的议决 十七、《戒严法》案的议决 十八、北京参议院闭会式及其议案总结 附录 (一)参议院议员选举法 (二)参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 (三)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四)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 (五)省议会议员选举法、各省第一届省议员名额表 (六)省制草案、省官制草案 (七)省议会暂行法 第五章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第一期常会 一、第一届国会的选举及宋教仁的被暗杀 二、第一届国会开幕 三、第一届国会第一期常会时的政党 四、第一届国会的组织概况 五、参、众两院议长选举的激烈争夺 六、《议院法》案的风波 七、善后大借款风波 八、先选还是先宪的争论 九、中俄外蒙问题交涉风波 十、《大总统选举法》的制定 十一、正式大总统、副总统的选举 十二、宪法起草权的争夺 十三、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立 十四、《天坛宪法草案》的起草 十五、袁世凯掀起的否定《天坛宪法草案》的风潮 十六、袁世凯对国会议员的压迫、迫害及国会的反抗 十七、国民党议员资格的取消及国会的被解散 十八、熊希龄内阁的产生与垮台 附录 (一)第一届国会议长变化表 (二)第一届国会参议院议员名单 (三)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名单 (四)议院法 (五)宪法会议规则 (六)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天坛宪法草案》) (七)众议院规则 (八)参议院议事细则 (九)参议院旁听规则 (十)第一届国会第一期常会议案总结 第六章袁世凯的御用立法与造法机构 一、政治会议 (一)政治会议的开幕 (二)《救国大计咨议》案的议定和 《约法会议组织条例》的制定 二、约法会议 (一)约法会议的开幕 (二)《新约法》的制定 (三)《参政院组织法》和《修正大总统选举法》的制定 (四)约法会议的闭会 三、参政院 附录 (一)约法会议组织条例 (二)中华民国约法 (三)参政院组织法 (四)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五)国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七章第一届国会第一次恢复后的常会 一、第一届国会恢复的酝酿 二、第二期常会开会典礼的举行 三、国会议员院外谈话会及对附和帝制议员的处理 四、第一届国会第一次恢复时期的政党 五、段祺瑞内阁的追认与变迁 六、国会与府院之争 七、副总统选举 八、参议院第一班议员的改选 九、兴亚公司借款案风波 十、督军团干政与国会的反击 十一、《收买烟土》案风波 十二、国会第一次恢复后的议宪 (一)《天坛宪法草案》的初读会 (二)《天坛宪法草案》审议会 (三)《天坛宪法草案》二读会 (四)《天坛宪法草案》中几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五)地方制度入宪的风波 十三、对德宣战案的风波 十四、国会再次被解散 附录 第一届国会第一次恢复后的议案总结 第八章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 一、皖系和研究系合谋再组的临时参议院 二、临时参议院修改国会组织法和议员选举法 三、第二届国会的选举 四、第二届国会中的政党 五、第二届国会开院典礼及议长、副议长的竞争 六、追认对德奥宣战案及通过对德奥和平案 七、选举总统、副总统 八、通过钱能训内阁 九、第二届国会对南北和议的反对与阻挠 十、第二届国会与巴黎和会 十一、第二届国会的制宪活动 十二、围绕靳云鹏内阁的争斗 十三、1919年度预算案的审议 十四、第二届国会几期会议概况及第二届国会的消亡 十五、第三届国会的流产 附录: (一)临时参议院议员名单 (二)修正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 (三)修正参议院议员选举法 (四)修正众议院议员选举法 (五)蒙古四部西藏第二届众议院议员选举施行法 (六)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议员名单 第九章护法国会 一、护法国会中的政党 二、1917年8月召集的国会非常会议 三、《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的议决和军政府的成立 四、对德奥宣战案的通过 五、《修正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的 通过和军政府的改组 六、正式国会的召集及议员的递补和议长的改选 七、缓举总统和军政府摄行大总统职务的议决 八、护法国会对南北和谈的反对与阻挠 九、护法国会与巴黎和会 十、五四运动中的护法国会 十一、护法国会的制宪活动 十二、改组军政府案和不信任岑春煊案的风波 十三、政学系单独支撑的国会非常会议 十四、部分护法国会议员辗转港、沪、滇、川的概况 十五、孙中山对广州军政府的重组 和国会非常会议的重新召集 十六、广州正式大总统选举风波和正式政府的成立 十七、护法国会对北伐的敦促 第十章第一届国会第二次恢复后的常会 一、旧国会议员恢复第一届国会的活动 二、民六、民八议员的法统之争 三、第二期常会闭会式及第三期常会开会式 四、国会第二次恢复后的常会时的政党 五、众议院副议长的补选和参议院议长的难产 六、国会制造的罗文干案及驱彭学潮 七、张绍曾内阁的风风雨雨 八、国会介入的驱黎政变 九、为政变披上合法外衣的参、众两院会合会 十、国会移沪运动的失败 十一、直系军阀对议员的拉拢与贿赂 十二、各政团的宪、选协商会 十三、第三期常会会期的延长和议员任期的无限延长 十四、曹锟的贿选及其反响 十五、《中华民国宪法》的制定与公布 附录 (一)参加1923年10月5日大总统选举会议员名单 (二)中华民国宪法 第十一章国会临时会及国会的终结 一、国会临时会的开幕及会期的一再延长 二、国会临时会议时的党派 三、众议院议长问题的风波 四、众议院警卫的撤换及吴景濂的出逃 五、高凌霨内阁的倒台 六、众议院临时行政委员会的内争 七、胎死腹中的副总统选举 八、国会的倒王克敏运动 九、孙宝琦内阁、顾维钧代阁及颜惠庆内阁的风波 十、《中苏协定》签字的风波 十一、德发债票案 十二、沸沸扬扬的金法郎案 十三、检举贿选议员令 十四、流产的国会非常会议及国会的终结 十五、《中华民国宪法案》的起草 十六、护宪议员恢复第一届国会运动的失败 附录 (一)善后会议条例 (二)善后会议会员名单 (三)国民代表会议条例 (四)国宪起草委员会规则 (五)国宪起草委员会委员名单 (六)中华民国宪法案 (七)临时参政院参政名单
结束语 参考文献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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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时被人们视若久旱甘露的国会,在中国只断断续续运行了十几年就 已声名狼藉。不但再无人出来为其捧场,而且要求解散国会的声音高 涨。在四面楚歌声中,国会走到了尽头。几乎在一夜之间成立的国会,却很快走向衰落,原因是多方面的。 1.国会忽视与放弃了军人不得秉政的基本原则。任何形式的民主 都是排斥军人秉政和干政的。军队不得介入国内的政争。现役军人非退役若干时间不得被选为政府首脑。这些都是民主政治应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中国的议会完全忽视了这一原则,一开始就将建立和维持一个统一的共和国的希望寄托在手握军权的强势人物身上,迫不及待地将新生的民主共和国政权交给北洋军阀总头目袁世凯。袁世凯、张勋先后两次颠覆民国、复辟帝制、开历史倒车的事件一再证明军人秉政、干政直接危及着民国的生存。国会本应该吸取这沉痛的历史教训,负起将国家逐渐从军人秉政的状态中摆脱出来而引向民主政治轨道的 责任。但国会在其以后存续期间,往往反其道而行之。国会中的一些政党为了从军阀政权中分得一部分权力,或为了从军阀政权中获取一些利益,常常联合甚至投靠军阀,与军阀同流合污。更有甚者,少数政党为了改变自己在国会中的劣势地位,竟然勾结军阀,里应外合,共同向国会进攻,欲将其搞垮后成立一个能完全为自己所控制的新国会,导致了国家的分裂与内战,也大大压缩了国会的生存空间。正是由于这些政党与军阀勾结,国会的生存环境变得更恶劣,国会在中国就更难生存。 2.贿选严重损害了国会的形象,危及议会本身的生存。1913年第一届国会选举时,贿选就已出现,且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1916年 底到1917年初,研究系在皖系的支持下,靠金钱和权力基本上控制了第一届国会第一班参议员的改选。1918年皖系用金钱和权力完全操纵了第二届国会的选举,产生了一个完全由皖系控制的安福国会。贿选违背了社会的基本道德,践踏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使选出的代表失去了代表性与合法性,也使国会本身的合法性受到挑战。第二届国会是贿选的产物。其合法性一开始就遭到质疑。不但护法各省认其为非法而反对,而且北京政权的重要支柱之一的直系一开始就对其合法性 公开提出质疑。以后北京政权的另一重要支柱奉系也公开对其进行否定。贿选会葬送任何一种形式的民主,议会制更是如此。 3.国会未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令国人失望。各省都督府代表会和南京参议院虽不是由民选而是由各省都督所指派的议员组成,但它却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尤其在推翻清王朝、创立中华民国 的伟大历史变革中,它比较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但从北京参议院开始,尽管其成员是所谓民选者,但却逐渐开始涣散,流会渐成 为其顽疾。在舆论的讥弹中,在各方的催促下,北京参议院勉强完成了成立国会所必要的法律的制定工作。第一届国会成立后,党派争斗日趋激烈,成绩鲜少。尽管国会极力维持其制宪的垄断权,1913年反对与抵制了国内要求由著名法学家组成编拟宪法委员会起草宪法的主 张,并否决了政府提交的《编拟宪法委员会案》,维护了自己起草与通过宪法的特权。但包括广州护法国会在内,第一届国会几度制宪都因党派争斗几度中断。经过近十年的时间,宪法终未成。《民法》、《刑法》等一系列的重要法律失去宪法基础,更无从着手制订。鉴于此,1921年春,全国商教联合会在沪召开国是会,要绕开国会制定宪法,各界支持。旧国会议员立即发表宣言,称制宪为国会特权,各省派代表自行制定宪法违反《临时约法》,坚决反对,再次维护了国会制宪的特权。1922年8月再次恢复的旧国会立即集中精力和时间议宪。但两派在地方制度问 题上争持不下,陷入僵局。直到1923年10月,为了掩盖其贿选的丑行,国会将制宪与总统选举捆在一起,且将宪法会议的议员出席费提高到200元,只用了几个小时即匆匆将争执了十几年的宪法通过三读。因与贿选相关,此宪法公布后即遭到人们的非议。1924年段祺瑞执政 府将其废除。1923年7月,积极主张恢复旧国会的吴佩孚在接见美国 记者伍德时说:“国会十年,未举一事。”这一结论虽严苛了一点,但国会也确实无法向全国人民交出一份像样的成绩单来。中国人民对国会也就不得不由寄予厚望变成失望。国会自然要失去人心。 4.南北两个国会的法统之争,导致国家的分裂与内战,给人民带来了痛苦与灾难。1917年开始的南北两个国会的法统之争,将国家拖入了分裂与内战的泥潭。中国人民包括前线将士一开始就不愿意为两个已让人们失望的国会去进行一场分裂国家的战争,而希望国家和平与统一。到1918年,全国和平统一的呼声高涨。两个国会却置全国人民强烈的和平诉求于不顾,反对南北停战,反对南北和谈,为1919年在上海召开的南北和谈设置无法逾越的障碍。终因两个国会相互否定,互争法统而导致上海和谈破裂。国会将自身利益置于国家与人民利益之上的作法,完全违背了民意,当然要失去民心。 5.国会常常干涉行政,使政局动荡。一些党派为了自身的利益,动辄对内阁或阁员提出质问案、查办案、不信任案、弹劾案,使内阁不安其位。国会越到后来,这种现象越严重。1922年为了推倒王宠惠内阁,竟然不顾舆论界、教育界、司法界的强烈反对与谴责,国会执意制造了罗文干冤案,激起了全国学潮与政潮。国会也将其践踏宪法、践踏人权、蔑视民意的面目暴露无遗。在第一届、第二届国会正常运转期间,内阁平均寿命不足4个月。这自然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这与当初引入国会为强国富民的目标背道而驰。这自然让国人对国会感到厌恶与失望。 6.国会破坏了议会制生存的基本原则。民主的本意和目标是要实现依多数人的意志与意愿的统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各种民主形式生存的最基本的原则。不能遵守这一原则,任何一种民主制都会名存实亡。议会制更是如此。《临时约法》、《国会组织法》、《议院法》等法 律法规,无不是依此原则来制定的。它以法的形式具体、严格地规定了可操作的程序,来保证国会按此原则正常运转。但国会中的一些党派和议员的民主素养不高,常常为了党派的利益,以践踏这一原则为能事。每当某派某一主张处于少数时,为阻止多数人的意见或主张通过国会,常用的办法之一是强占主席台和讲坛,让会议无法进行;或在会 场上跺脚,捶桌子,大喊大叫,大吵大闹,将会搅黄;或挑起打斗,各施拳脚,将会搅散。这种现象在1912年的北京参议院就已出现。当时的舆 论曾将个别能打能闹的议员揶揄地冠以“议会黑旋风”的绰号。以后,“议会黑旋风”的队伍不断扩大。一些党派一有需要时,便让这些“黑旋 风”们在议场上冲锋陷阵,相互打斗。国会后期这种现象更是屡见不鲜。这些“议会黑旋风”们自然是议会的致命杀手。它张扬的是暴力文化,遗害无穷。一些党派破坏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另一种常用的办法 是不出席会议,使会议不足法定人数而流会。国会的几次制宪都因少 数人不出席以抵制制宪而中止了宪法会议,以致一部宪法,十年不成。1922年参议院选举议长时,将此术发展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两位议长候选人一算计自己拉得的选票处于劣势时,便让支持自己的议员坐 在休息室不出席会议,让议长选举会流会。这样僵持了近2年,有关议 长选举的会开了几十次,却一直无法选出议长来,只好以每2个月抓一回阄产生出的行政委员会代行议长部分职权,管理参议院。1923年众 议院在其议长任期满后,怕陷入与参议院一样的议长马拉松式的选战,干脆直接用抓阄产生的行政委员会代行议长部分职权。像人不能揪住自己的辫子离开地球一样,行政委员会只是国会的缩影,派系斗争依旧。两派只是在行政委员会复制了在参、众两院的争斗与倾轧。行政委员会无法有效地管理院内的事务。参、众两院便都处于瘫痪和半瘫痪状态。国会自己搞垮了自己。也徒增民众对国会的恶感。 7.腐败使国会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之路。一些人的议员资格是花钱取得的。当议员成了他们的一种投资。投资当然会要求回报,必然 要追求最大的利润。国会是权力机关。《临时约法》赋予国会的权力很大,又缺乏有效监督与制约国会的条款。当时的司法又不独立。国会 以权谋私、搞腐败就是不可避免的。国会竟然可以不顾全国的反对,公然利用手中的立法权来谋取议员的私利:1913年将议员的岁费定得远高于当时发达国家议员的年薪;1923年在岁费外,又给自己议定很高的常会和宪法会议的出席费;自己提出并议决无限期延长议员任期案,并逼政府公布为法律。议员还一次次利用选举大总统、选举议长、通过 内阁阁员的机会,进行勒索。其中最疯狂的自然是1923年10月强行 向直系索要5 000元大总统选举会的出席费,上演了中国近代史上最大的一场贿选丑剧,遭到全国的反对与声讨,也将自己送上了一条自我 毁灭的不归之路。孙中山对议会在中国的这段实践的总结中就沉重地指出:“但是欧 洲代议制政体的好处,中国一点都没学到;所学的坏处却是百十倍,弄到国会议员变成猪仔议员,污秽腐败,是世界各国自古以来所没有的。这真是代议政体的一种怪现象。”在西方发达国家运行正常的议会,中国将它作为救国良方引入后却无法正常运行。这真是“橘生淮南则 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其实,这种“橘化为枳”的现象不单出现在中国。19世纪拉丁美洲一些国家引入美国的议会民主制,20世纪亚非一 些发展中国家引入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很多也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橘化为枳”的现象。这就值得人们深思。议会制在中国的实践证明,议会这种民主形式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这正是当时的人们诟病和抨击中国议会的主要原因。正当中国的议会陷入无法摆脱的困境、中国人民必须重新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的 时候,震撼世界的苏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它所建立起来的工农政权,吸引了中国人民,开阔了中国人民的眼界。中国人民开始将学习的目光转向苏联。五四时期,活跃的思想界对民主进行了正本溯 源的广泛探索与宣传,努力让民主回归到“多数人的统治”或“人民的权力”的本意上来。他们高举民主的大旗,批判议会制只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他们提出要消灭剥削制度,建立平民政府,让广大下层民众翻身解放,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五四运动开创了中国一个新的时代,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代。中国人民开始为实现以工农为主体的多数人的统治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实现多数人的统治,是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孜孜以求的政治理想和奋斗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世界各国人民一直在进行着不懈的 努力与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来推翻独裁统治,建立民主政权,力求达到他们期盼中的民主。民主成为人类共同的理想与追求,成为与现代化并驾齐驱的世界潮流。潮流所到之处,一顶顶皇冠落地,一个个独裁政权垮台,一个个大独裁者被推上了历史的断头台。中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引入西方的议会制中出现的“橘化为枳”的现象,只能说明,一个国家采取何种形式的民主,即采取何种民主制度,必须依这个国家的国情而定。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历史、各自的文化传统、各自的生活习惯、各自的道德规范、各自的宗教信仰。与之相适应的民主形式必然也是多种多样的。民主和民主形式是既有联系又互相区别的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孙中山就对西方的议会制不以为然,认为它不适于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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